各二级学院、各校外教学点:
2023年夏季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即将进行,请各二级学院充分重视并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各教学点按毕业生专业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应二级学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报条件的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自考本科毕业生。
二、申报时间
2023年6月1日—6月15日,逾期不再办理。
三、初审条件
2019级及以前年级学生适用:《常熟理工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常理工〔2019〕10号)、《常熟理工学院自考助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常理工继〔2018〕3号)
2020级及以后学生适用:《常熟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常理工〔2020〕14号)
四、申报材料
1、《常熟理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纸质版,学生签名)。
2、PETS3或CET4外语成绩单及成绩查询截图(电子版,命名要求:教学点-考试号-姓名)。
3、学位证件照片(电子版,命名要求:教学点-考试号-姓名)。
五、申报流程
1.申报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各二级学院成教秘书对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由各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照学位申请条件,对校本部和各教学点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天。然后于2023年6月20日前将申报者的《常熟理工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士学位申请表》(纸质1份,盖学院公章)、《常熟理工学院成教本科毕业生学位资格审核表》(电子、纸质各1份)、《常熟理工学院成教本科毕业生情况汇总表》(纸质1份,二级学院学位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并盖学院公章)、公示截图(纸质1份,盖学院公章)、学位证书照片(电子)等相关材料集中送交继续教育学院。
2.继续教育学院对学位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后,确定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经继续教育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复审,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终审。
六、注意事项
因2019年起采用PETS3考试替代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考虑到新旧政策之间的过渡与衔接,2018年12月31日前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成绩≥60分的毕业生,学习年限内该成绩一直有效。具体要求以初审条件中的文件为准。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4月4日
附件:
1、学位授予细则(政策文件)
2、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4、常熟理工学院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资格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