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校外教学点:
为了切实做好2022年下半年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自2022年9月14日起至11月15日结束,并于11月20日前完成论文撰写及评阅工作。
二、适应对象
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2022年下半年申请毕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生
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及流程
1、请各教学单位、学员认真学习参照《常熟理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设计(论文)暂行规定(修订)》(附件1)、《常熟理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规程》(附件2)、《常熟理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及装订程序》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附件3)。
2、各阶段时间节点和任务安排:
序号
| 阶 段
| 时 间
| 完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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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开题阶段
| 9月26日前
| 1.各教学单位成立指导委员会,安排指导教师,确定选题。(校外点可自行成立指导委员会也可依托专业所属学院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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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生撰写并提交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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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校外教学点需提交《选题论证表》(附件4)、《开题报告》(附件5)按专业报相关二级学院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论文选题不得参加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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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论文写作及评阅阶段
| 11月20日前
| 1.学生提交初稿、复稿给指导老师评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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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指导教师每周须指导并检查学生的完成情况。教学单位须跟踪了解论文进展情况并安排中期检查,提交《中期进展情况检查表》(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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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二级学院汇总学生终稿组织查重。校外教学点汇总学生提交的终稿交由继续教育学院查重。文字复制比不得高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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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论文答辩阶段
| 11月30日前
| 1.审查参加答辩学生资格:文字复制比高于35%的,不得参加答辩。
2.完成现场答辩组织、各环节评分。
3.答辩3天前各教学单位提交《答辩安排汇总表》(附件7)给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将视情况安排巡查。各校外教学点答辩组须有一位校本部专业教师参加,请务必会前与相关二级学院充分沟通。
4.各答辩组完成答辩后提交《答辩记录表》(附件8)、《成绩评定表》(附件9)。各教学单位汇总形成《成绩汇总表》(附件10)、《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11)。
5.答辩委员会审定全体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校外教学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报专业所属二级学院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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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资料归档阶段
| 12月5日前
| 各教学单位将选题审批表、开题报告、中期进展情况检查表、答辩记录表、成绩评定表、论文、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设计作品(工程图纸、软件光盘)等材料存档。
所有毕业论文(设计)档案材料一律装入统一印制的“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填写相应内容,指导教师为材料归档直接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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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申请学位学生论文终稿查重
| 12月9日前
| 继续教育学院对提交学位申请的学生论文进行查重,文字复制比30%以上的论文,总评成绩不得高于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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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毕业论文写作成绩评定和监控
1.论文答辩小组严格按照《常熟理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设计(论文)暂行规定(修订)》进行论文写作成绩评定。
2.各教学单位对学生的论文写作进展情况进行监控,并及时解决学生和指导教师遇到的问题。
3.我校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请各教学单位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和《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附件12),切实加强师生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指导教师在论文评定过程中应严格查处论文抄袭行为,无论任何环节发现论文有抄袭行为者,当即取消其写作资格,成绩评定为不合格。已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依法予以撤销。被撤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注册的应当予以注销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举报电话:0512-52251625。
五、其他事项
1.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重视各阶段时间、任务安排,做好本批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论文撰写格式请使用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表格。
3.毕业论文写作是非常重要的教学环节,请各教学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在工作中如有问题及建议,请及时联系我校工作人员解决。联系人:郭老师,沙老师,联系电话:0512-52251625。
(附件详见工作群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