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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务秘书业务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31  浏览:  打印正文

各二级学院、校外教学点: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务秘书承担着教学管理工作和教学活动的组织、落实等重要任务,是教师之间、师生之间、学校和学院(校外教学点)之间开展教学活动的桥梁和纽带。为推进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落实省教育厅印发了《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新时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教高〔2022〕9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务秘书业务培训,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教学实施进程表的制定和实施;

2.学籍管理、毕业审核和学位授予;

3.考试管理、成绩管理和教学档案管理;

4.培养方案的制定;

5.课程教学大纲编制;

6.新版教学系统使用。

二、培训方式

根据教学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要求,采取专题讲授和交流研讨方式进行。

三、培训时间

8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四、培训地点

学术交流中心大会议室

五、培训对象

各二级学院(校外教学点)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的教务秘书

六、培训纪律

1.全体参加培训人员应妥善安排本职工作,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需向二级学院(校外教学点)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人请假签字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备案;

2.培训时应按要求做好准备,做好笔记,认真完成培训的各项任务要求,并请携带各年级人才培养方案;

3.请各二级学院(校外教学点)对教学秘书培训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