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教育的重要实践性环节,是落实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文件,继续教育处拟对2025年1月及7月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采取各二级学院自查与继续教育处督导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1.自评自查阶段
二级学院根据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要求进行自查。(见附件1-3)
2.学校抽查阶段
督导组以专业为单位,重点检查学位论文(包括自考),按申请学士学位人数的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检;
督导组通过查阅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管理资料(包括选题论证表、开题报告、中期进展检查表、毕业答辩记录表及成绩评定表等),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管理规范程度。
3.检查依据
《常熟理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设计(论文)暂行规定(修订)》(常理工继〔2023〕9号)
《苏州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规程》
《苏州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及装订程序》
二、时间安排
5月底至6月上旬,各学院完成对本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自查;
6月中旬,继续教育处组织督导组进行抽检;
6月下旬,继续教育处反馈检查结果。
联系人:王琼
电 话:0512-52251625
继续教育处
2025年5月7日
附件:
1、《常熟理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设计(论文)暂行规定(修订)》(常理工继〔2023〕9号)
2、《苏州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规程》
3、《苏州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及装订程序》
4、《苏州工学院2025年毕业设计(论文)抽检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