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三十条和《常熟理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常理工继〔2022〕9号)第九章第三十五条有关条款规定,未经批准无故连续两个月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或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按退学处理。现将2023年第一批退学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15天,如有疑议,请于2023年6月15日前需本人以书面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反馈,电话:0512-52251625,邮箱:120346415@qq.com。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