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校外教学点:
为了做好我院2024年春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季毕业生对象
符合申请毕业条件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
二、毕业审核流程
今年继续使用教务系统审核毕业生情况,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1。
1.毕业生登录教务系统学生端进行个人信息完善,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并认真核对个人信息(特别是考生号、证件号、学号、专业等)是否有误。如有学生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等,需填写《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校学生信息变更审批表》(附件2),并参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校学生信息变更审批流程》(附件3)在“企业微信”-“工作台”-“审批”-“在校生基本信息变更审批”中提交修改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发现教务系统中存在已退学学生,必须及时在“企业微信”-“工作台”-“审批”-“退学审批”中提交审批。
2.各教学单位在教务系统中完成毕业生审核考试、考查课成绩的审查与录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录入。
3.各教学单位在教务系统中预审毕业生审核相关信息。正常毕业的毕业生审核做预毕业确认。原则上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实践环节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予以结业。申请结业学生需填写《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结业申请表》(附件4),在“企业微信”-“工作台”-“审批”-“学生结业申请表”中提交审批。
4.已结业学生若要申请毕业,除完成毕业所规定的要求外,学生需填写《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结业换毕业申请表》(附件5),经二级学院(教学点)审核同意、盖章后,扫描电子版在“企业微信”-“工作台”-“审批”-“结业换毕业审批”中提交审批。
5.学习时间已满学制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需填写《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延长学年申请表》(附件6),并在“企业微信”-“工作台”-“审批”-“毕业生延长学年审批” 中提交审批。
6.学习时间已满学制但未达到毕业要求,到期未办理结业也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视为自动退学。
三、毕业审核相关时间节点
1.教务系统毕业审核时间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
2.毕业生电子照片采集:已发布通知,详见《关于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https://cj.cslg.edu.cn/info/1054/2371.htm。
3.学信网图像比对。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学信平台反馈的审核结果,及时处理人像比对未通过的在校生信息。省厅对毕业生照片进行比对备案。凡因未及时上交电子照片且学信平台反馈的审核不通过者,只有上传照片通过后,方可申请毕业。
四、关于学生档案
1.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12月20日前在教务系统里下载学籍卡、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电子版,盖二级学院电子章(校外教学点相关专业学生由继续教育学院下载后分发各二级学院),提交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盖电子章后彩打2份,1份存档,1份随毕业证返还各相关二级学院和教学点。
2.各教学单位将领回的毕业生学籍卡、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各1份装入档案袋密封,交由学生送至所在工作单位人事或人才市场进行存档。二级学院需做好档案发放签收记录。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