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校外教学点: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是全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的关键环节。为进一步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环节,强化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监督,保障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答辩工作
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以人为本,严格要求,成立答辩委员会,制定答辩工作方案,并把答辩安排和要求及时通知到指导教师和答辩学生。
二、答辩资格审查
11月19日前,各教学单位已将学生论文最终稿报送继续教育学院查重。11月22日前,继续教育学院已向各教学单位反馈符合答辩要求的人员名单。(文字复制比高于35%的论文视为不合格)
三、答辩分组安排
1.按照《关于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所有答辩工作须在12月3日前完成,由专业所属二级学院组织。
2.拟申请学位学生答辩采取线下答辩,其他学生组织线上答辩。(申请学位的论文文字复制比不高于30%)
3.请各二级学院于11月27日前完成答辩分组工作,提交《常熟理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0346415@qq.com)报继续教育学院备案并向学生公布(须在学院网站相关栏目下发布答辩通知)。
四、组织实施
1.答辩小组一般为3人,组长一般应由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2.答辩小组成员分组时应注意遵循回避原则。答辩小组成员在答辩前应认真审阅毕业设计(论文),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内容准备至少2个答辩问题。提问应简洁、明了,重点考查学生的专业水平、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3.答辩秘书应负责维持好答辩现场秩序,做好答辩记录,真实客观地反映学生答辩的情况。
4.答辩小组要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现场答辩情况,做到答辩过程公正透明、成绩评定客观合理。同一专业分设多个答辩小组的,需统一标准,公平公正地评定学生的答辩成绩。最终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需经学院答辩委员会审定。
5.继续教育学院将组织督导员对答辩过程进行督导。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1月22日